深圳“3.22”油罐车侧翻事故引发的安全反思

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由于道路货物运输历史发展中曾经的国退民进、单车运营、挂靠管理的问题,国有运输企业原有的安全管理体系弱化甚至消失,民营运输企业新的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尚未完善。并且运输生产不同于制造业等企业,运输范围广、无固定作业场所、人员流动性大、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具有鲜明的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和特殊的管理难度。

同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数量大、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低(俗称“小散乱”),所属20部车辆以下的企业较多,况且,虽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车辆挂靠经营,但实际上这种现象或明或暗的存在,并不鲜见。造成企业主要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追求经济效益,违规运输生产,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甚至违规挂靠经营只收费不管理。

深圳“3.22”油罐车侧翻事故引发的安全反思

在实际的一线工作中,安全管理形式主义严重,以文件落实安全、以会议落实安全,安全标准化或双体系预防不运行、制度编制找度娘,安全台账不真实,安全培训签字造假等等,相信业内人士应该不会陌生。如此,怎能保证运输安全生产?

“3.22”事故又一次暴露出企业未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问题。如果说安全生产问题是一扇紧关的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就是那把金钥匙。从现阶段看,相当多的企业还不能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必须通过政府的有力监管“外因”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让企业“内因”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真正“动”且有效“动”起来,把法律要求和政府监管变成生产经营单位的“自觉行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

近年来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最近发布的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了关于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即使事故未发生只要发生法律规定事故隐患可以采取刑事处理措施。也提出了逐步推行网上安全信息采集、安全监管和监测预警等新型监管方式,将全面覆盖安全监管领域,达到动态、实时、真实、系统的监管效果。上述举措,将有效遏制形式主义,推动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地方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针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出台和推行了各类政策和安全技术推广。2017年,山东临沂金誉“6.5”爆炸事故后,山东省委省政府迅速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启动化工行业转型升级行动,为期三年,各县市成立专门机构,全力推进化工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安全生产,组织包括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的再培训再考试活动,对全省从业人员进行重新上岗考试。接连开展了“大快严集中整治”、“五统一清理本质挂靠”“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等活动,鼓励运输企业兼并、重组,减少企业数量,增强经营规模和安全管控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山东省德州市交通局研发推广的“微运管”系统,运用信息技术,将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部纳入系统,实现实时、可视化、考核等功能,有力的促进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安全运行。

2019年底,山东省发布安全生产领域行刑执法衔接办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文件,对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行监管执法机制改革,双随机一公开、双体系网上巡查等,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事故促使我们深刻反思,持续警觉,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和监管技术,齐抓共管,保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安全生产。我们绝不希望事故发生,希冀运输生产的安全运行,期盼人民群众的平安福祉,祝福每一个家庭的团圆幸福。相信,随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社会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能力,必将共筑安全生产的坚实之盾。

原创文章,作者:admi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ziiwan.com/articles/180.html